5月11日,江苏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和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等专家组对镇江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丹徒经济开发区等2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进行期满考核验收。
镇江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丹徒经济开发区于2013年12月23日,经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批准为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试点期间,我市开发区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认真落实试点园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职能,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引进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开展专利收储运营与知识产权托管等服务,多措并举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与质量;坚持企业的主体地位,推进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实现了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快速提升。
专家组通过抽查华夏制漆、苏润高碳材公司、镇江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听取汇报、审阅材料和座谈交流后,认为我市镇江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丹徒经济开发区等2家开发区工作特色明显、成效显著,完成了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一致同意通过期满验收。
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唐恒主任、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牛勇处长、省商务厅开发区处陆挺副处长、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李兆进副调研员、市商务局黄志中副局长和市知识产权局赖忠民副局长参加期满考核验收。